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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X光屬于哪種放射診療工作?
根據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放射診療管理規定》(衛生部46號令),放射診療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進行臨床醫學診斷、治療和健康檢查的活動。 按照診療風險和技術難易程度分為四類管理: (一)放射治療; (二)核醫學; (三)介入放射學; (四)X射線影像診斷 醫療機構必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放射診療許可證》方可開展相應的放射診療工作。 (一)放射治療 指利用電離輻射的生物效應治療腫瘤等疾病的技術。如立體定向(X刀、γ刀)治療、鈷-60機治療、醫用加速器、深部X射線治療、質子等重粒子治療、后裝治療、敷貼治療、其他放射治療項目等。 (二)核醫學 指利用放射性同位素診斷或治療疾病或進行醫學研究的技術。如PET影像診斷、SPECT影像診斷、γ相機影像診斷、骨密度測量、籽粒插植治療、放射性藥物治療、其他核醫學診療項目等。 (三)介入放射學 指在醫學影像系統監視引導下,經皮針穿刺或引入導管做抽吸注射、引流或對管腔、血管等做成型、灌注、栓塞等,以診斷與治療疾病的技術。如DSA介入放射診療、其他影像設備介入放射診療等。 (四)X射線影像診斷 指利用X射線的穿透等性質取得人體內器官與組織的影像信息以診斷疾病的技術。如X射線CT影像診斷,普通X射線影像診斷,DR、CR影像診斷,牙科X射線影像診斷,乳腺X射線影像診斷,其他X射線影像診斷等。 |
